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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人民法院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妥善审理涉AI生成内容、AI模型参数等前沿问题的民事案件;审结涉数据权属和交易等纠纷案件908件,同比增长25.6%。
同时,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商标注册秩序,支持行政机关驳回“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宣告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无效,积极稳妥适用驰名商标保护、禁止代理人抢注、禁止损害在先权利等商标法条款,规制商标恶意注册。
据了解,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审结著作权民事一审案件25.64万件,依法准确把握作品认定标准,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加大对文化创作者权益保护,促进作品传播利用。同时,充分发挥著作权审判对于优秀文化的导向功能,推动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如在万某公司与景某公司著作权侵权案中,对于在临摹敦煌莫高窟壁画过程中,修复、补足原壁画残缺而进行的创作,依法给予保护。
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审结不正当竞争民事一审案件10135件,有效惩治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行为,依法审理“恶意挖角”等不正当竞争案,净化市场竞争生态,有效规制“内卷式”竞争。
最高法当天还发布了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进一步细化“故意”和“情节严重”的认定情形,明确基数计算方法,完善倍数确定方法,进一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