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贫困生申请国家补助,必须由你家乡的民政部门、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乡村的镇、乡政府、村委会这些机构,为你出具你家庭困难证明的正式公函,盖有正式公章。同时,你要书写贫困生补助申请书,通过学校、教育局正式批准。
过去普通高中只资助‘五类生’,即: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现在对贫困生也实施资助了,全省平均资助面占在校生的10%。
高中生贫困补助申请条件
(1)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为贫困生;
(2)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可以定为贫困生;
(3)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可以定为贫困生;
(4)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5)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6)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可以定为贫困生;
(7)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8)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9)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在资助条件、困难程度相同的情况下优先。